第一章、今夕复何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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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府北靠阴山、南临洋河,山川秀美、人杰地灵,素有“京西第一府”之美誉,自古为戎马驰驱之地,历朝历代,北方部族经宣府南入,使兵戈频繁,烽烟不断,现为大明九边重镇宣府总兵驻节之地,堪称“北陲第一重镇”。

  进入弘治年后,蒙古达延汗巴图孟克逐渐统一漠北,更是兴兵犯边,长城内外村堡数遭兵火。

  宣府城内的老少爷们不操心这些,兵戈烽火也总要吃饭不是,何况当今圣天子在位,众正盈朝,就算鞑靼小王子偶有兴兵入关,可正统年土木堡那会儿兵凶战危的,在罗、杨二位大人带领下,鞑子太师也先也没打下宣府来,就这个什么达延汗能咬老子鸟毛不成。

  可不操心国家大事总会有些别的事来让你烦心,比方现如今城内的酒楼“太白楼”的伙计就对着二楼雅座的一位爷愁的都要哭出来了。

  “二爷,求您心疼下小的,小的家中还有老少几口子指望小的呢,”伙计愁眉苦脸道:“丁大爷已经放出话来,哪家酒楼要是再卖您酒喝就断了谁的货,没了丁家的”刘伶醉“这酒楼生意还不得一落千丈,掌柜的非把我宰了不可。”

  “知道了、知道了,喝完这一壶就走,现在你给爷边上呆着去”一个十余岁的清秀少年不耐烦的应道。

  “放心,二爷,小的绝不啰嗦了”,伙计点头哈腰的退到一边,抹了一头的冷汗,暗道一壶就一壶吧,这小祖宗总算松口了。

  其实眼前的少年也算不得实在的奢遮人物,家里不过给纳了个监生的出身,但这小人为人四海,与三教九流打交道都能放下身段,城里的军余闲汉颇听他的招呼,且还是个顺毛驴混不吝的性子,惹火了他难保日后天天不跟一帮泼皮扯皮打口舌官司,那生意就没法做了。

  至于丁大爷虽为人方正,有诺必行,可毕竟是个心软好说话的,再说丁大爷现在不是没看见么,伙计得意的看了一眼闷头喝酒的少年背影,又皱了皱眉,“这小子老念叨的”装杯“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少年仰头将杯中酒干掉,眼中隐隐有泪光闪现,“什么世道啊,老子寒窗十六年,久经考场,好不容易混到大学毕业,趁着假期出来游长城,竟然会被旱雷劈死,TM招谁惹谁了,就算照相摆的姿势烧包了点(一手指天,一手指地),喊得台词装大了点(天上地下,唯我独尊),抢了释迦牟尼的风头,可漫天神佛也太小心眼了吧,雷劈不算还他娘穿越!”

  看着自己眼下的一身行头,还行,老天没把事做绝,被魂穿的这位倒霉蛋虽不算豪门显宦,也还是个富贵人家。

  丁家酒坊自酿“刘伶醉”名传塞外,在城中也是排的上的字号,家中只有一位长兄,大了自己十几岁,平时摆着长兄如父的派头,耳提面命,倒从不曾亏待这位幼弟。

  可好日子自打去年长嫂进门是到了头,每日里立规矩、正家法,把个丁家二郎折磨的苦不堪言,整日跟一些军户子弟闲混胡闹。

  前日里喝多了非要试骑人骡马市里的一头大青驴,结果被犯了驴脾气的畜牲撂了蹶子,一头磕到拴马桩上,赶上那一磕也着实不轻,三魂七魄丢了大半,登时就晕死了过去,糊里糊涂被夺了舍。

  被闲汉送回家里时刚苏醒,才附身那会子还没有完全接收前人记忆,有点浑浑噩噩,人都不认识了,把丁家老大吓了个半死,赶紧请郎中看过确认无碍才放下心来。

  看着这个不长进的兄弟丁老大也是怒从心头起,操起棍子亲自行了一趟家法,把这货抽了两天才下了床,并被下了“禁酒令”,声称再敢胡乱荒唐下次直接打断两条腿,直到今日里丁大爷出去谈生意才找机会溜了出来借酒浇愁。

  “唉——!”一声长叹,现名丁寿的丁二郎摇了摇头,想想家中父母不知如何担心,又哀叹形单影只来到这大明朝,还不是个顶门立户说话算数的,身世多舛一至于斯,二爷感到自己很神伤,最后对自己的遭遇只能归纳五个字“装杯被雷劈!”

  一口将壶中残酒尽数倒入口中,丁寿摇摇晃晃的走下楼来。

  “小二哥,行行好,老人家我如今口渴得很,只要一杯水酒润润喉就好,小二哥大慈大悲,子孙满堂。”一个鹑衣百结不知道多大岁数的老乞丐坐在太白楼的门前纠缠着刚才劝丁寿离开的小二,脸上涕泪横流。

  “子孙满堂我也养不起,”小二没好气道,“你这老乞儿好生不晓事理,近日城中多了许多乞丐,慈悲心都不够分润,看你年纪大把,才舍下些吃食,竟然贪心要酒喝,快走,莫要逼我用强了。”

  丁寿走到堂前恰巧看到这一幕,话说前世的某人绝不是同情心泛滥的好好先生,受信息大爆炸的福,对这类社会阴暗面一向是持“借乞行骗”的眼光看待的,偏偏今日这位爷刚刚觉得神伤,又看到了这乞丐为酒伤神,颇有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

  “小二,来坛”刘伶醉“给他,记爷账上。”丁寿扔下这句话,便走出了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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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踱步回家,丁寿才发现果然如小二所言街上乞丐多了好多,街头巷尾烤鸡烹狗、强索硬讨不知凡几,也算顾忌这是边镇重城,没到祸乱地方的地步。

  离家愈近,丁寿看着天边落日,颇有近家情怯之感,“今夕是何夕,此身何所寄啊!”

  “若无处寄,跟随我老人家可好?”

  丁寿闻声看去,见那讨酒喝的老叫化不知何时立于身侧,揉着通红的酒糟鼻,贼眉鼠眼的看着他。

  “随你讨饭不成?”得了便宜还卖乖,真当爷们是善人,丁寿没好气道。

  “讨饭倒也没什么不好,你不愿讨也随得你,我老人家走南闯北,饮酒无数,数今日你丁家的酒够滋味,娃娃又是个好心人,解了我的酒虫,就破例收你个丐帮亲传弟子,教你一身武功,行走江湖岂不快哉。”

  丁寿见鬼一样看着老叫化,“丐帮?什么武功?打狗棒法还是降龙十八掌?”

  话音未落,老叫化忽然飘至眼前,一手扣住丁寿脉门,“我老人家今天倒是走了眼,你到底是谁?受何人指使?”

  “放手,你快放手!”丁寿直觉钻心疼痛由手腕传来,不由大叫。

  “嗯?”老叫化感到丁寿身上毫无内力,松手后不由疑惑道:“你不是江湖中人?”

  “你才是江湖中人,你们全家江湖中人。”丁寿揉着手腕跳脚叫道。

  “那你如何知道我丐帮镇派武功?”

  “一个叫金庸的说的。”丁寿随口应道,随即一愣,心道:“这难道是穿到武侠位面了,天龙还是射雕?”

  “叫金庸的?”老叫化思索着,江湖有名姓的人物没听过这一号啊,也许是个无名小卒,看来自己真的江湖越老,胆子越小,这小子毫无武功根基不说,真有它意也不会如此不加掩饰,不由笑道:“怎样?小子尝到厉害了吧,老人家这手功夫想不想学,只要你一天孝敬三坛子丁家烧酒,我老人家就教你拿手的绝技混天功。”

  “哼,说到底还是为酒来的,就说少爷我也不是虎躯一震,八方豪杰纳头便拜的气场,”丁寿低头思忖,“学门功夫傍身倒是不错,就是学武的苦不知能不能受得了,看这老家伙犯酒瘾那寒酸样子也不是个盖世豪侠,”混天功“怎么听起来都像是街边卖大力丸的。

  一天三坛“刘伶醉”,爷的那点散碎月例钱全填里也不够的,从家里作坊拿估计被揍的下辈子只能趴床上了,况且这丁家虽不是锦衣玉食,可也是小康人家,在这大明绝对是不错的生活水平了,再熬个几年和老大分家自立门户,绝对可以过上逍遥日子,混吃等死——哦不随遇而安才是爷们的脾气不是“于是抬头果断说出决定。

  “不学!”

  “不学,娃娃你想清楚,我丐帮可是天下第一大帮,呃,若是嫌酒多一天两坛就好,入门就让你做三袋,哦不,四袋弟子。”

  “知道,叫花子扎堆最多的一伙儿么,破布袋再多也是乞丐。”

  “小哥,一天一坛子酒如何,想想行走江湖,快意恩仇,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老叫化没察觉自己称呼逐渐变化,抬眼恰巧看到巷子里炖狗肉的几个乞丐,立刻转口道:“行侠仗义,锄强扶弱……”

  眼光随着丁寿指向长街尽头的两名正在向路人强索的乞丐,不由老脸一红,再没脸说下去,身子突然拔地而起,落地已是街头两名乞丐处,先是正反每人赏了四个耳光,接着破锣嗓子嚎道,“两个乌龟王八蛋,害老人家我丢面子,哪处分舵的?”

  说着如同拎着两只鸡崽子一样抓着两个乞丐,再次腾空而起,一个起落,消失不见,留下街上行人一片惊叫声。

  “我擦,这就是轻功么,不像是蒙人的,”丁寿喃喃自语道,“我是不是亏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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