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足浴滋味,古代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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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息了片刻,任逍遥转身走进茂密的树林,继续锻炼。

  直到下午时分,任逍遥出现在村庄比较远的树林深处,他倚靠着一棵大树而坐,静静的呼吸着林中洁净的空气,来到古代,任逍遥开始的时候也幻想自己得到了某种超能力,可是检查了一下,发现除了六识比以前敏锐了些,其他的并没有任何异于常人的地方。

  任逍遥叹息一声,既来之则安之,既然已经发生穿越了,而且回去的几率小的可以忽略不计,那么首先就是要判断一下当前的情况。

  刚来的时候,任逍遥其实并没有想那么多,不知方向,不知前路,迷茫枉然,不过现在算是已经安定下来了,而且又有了中意的女子,这才开始东想西想,为以后的生活规划宏伟蓝图。

  穿越也是高低等级之分的,有高级的,连身体带灵魂一块穿越,等于是古代或者异世界多了个不明身份外来人口;有低级的,只穿灵魂不穿身体,这叫附体,等于是古代或者异世界的某个倒霉蛋脱胎换骨洗心革面了;还有更低级的,身体穿不过去,灵魂虽然穿过去了,无奈抢夺不了原土着居民的身体,只能投胎从婴儿做起。

  任逍遥很幸运,首先在时空穿越发生时,他的身体和灵魂承受住了考验,没有被摧毁,所以是最高级的那种穿越。

  这种穿越最大的劣势就是不能短时间适应新环境,虽然没有水土不服,但习惯等各方面还是显得还当地人格格不入,三个月是时间,任逍遥并没有虚度,他专心地聆听一切可能听到的信息,学习着有关这个世界的知识,作为水木大学中文系的高材生,他学得很快。

  任逍遥在这树林中一坐大半个时辰,当然他不是跑这儿思考人生来了,而是在此布置了几个陷阱守株待兔,还别说,这个办法虽然看起来有些笨,甚至有人对此嗤之以鼻,但是你别说任逍遥还真靠着十几个简陋的陷坑,铺上树枝,盖上树叶,洒上青草粗糠,捕获了不少猎物。

  只是今天运气不佳,等了半天,别说猎物,就是一根鸟毛也没有看见。

  前天捕获的那只野山羊足够两人吃上一段时间了,想到这里,任逍遥又松了口气,要知道人是铁饭是钢,三顿不吃饿得慌,杀人放火的事情除了好吃懒做之外,更多的原因就是这个了。

  一直等到天黑,任逍遥也没有发现猎物,不免有些失望,悻悻的返回了村子。

  赵飞燕早就准备好了饭菜,虽不丰盛,但却可口,任逍遥自是一阵风卷残云,狼吞虎咽,吃的呜呼哀哉,爽的不亦乐乎,就连那菜汁也用馒头蘸着三下五除二吃下肚里。

  赵飞燕在旁边却是很少吃,很矜持的样子,一双眸子巴巴的看着任逍遥,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

  她甚至感谢上苍让自己学了一手好厨艺,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先要抓住男人的胃,古代当然没有这种说法,但只要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那针线女工和厨艺是必须学的。

  任逍遥吃完了饭,看见赵飞燕凝视着自己似乎有些魂不守舍的样子,心中暗笑,莫非她熬不住了?虽说年龄还小,但毕竟成亲嫁人的美娇娘了,有想法绝对正常(古代女子出嫁前母亲都会特意告知女儿一些房事技巧)可惜了,问题不在你那边,而是我还有些顾及,哎,算了,还是再等等吧!

  等你再大一两岁,嘿嘿,到时候保证天天晚上叫你爽,白天下不了床,在这里,任逍遥完全是无限的夸大了自己某方面的能力,如果这事真的发生了,估计下不了床的对象要颠倒调换一下。

  “飞燕,难道我头上长花了?你怎么这样看着我。”

  任逍遥嘿嘿淫笑两声,道:“虽然我长得很帅很有气质,但你也不能这样盯着人家啊!大哥这人比较腼腆,会害羞的。”

  赵飞燕不知想什么事情正想的出神,突然被任逍遥这么一说,脸颊顿时一片绯红,慌乱中急忙道:“没……没什么……”

  说完,她便起身动作利索的收拾碗筷。

  赵飞燕见任逍遥将饭菜吃得干干净净,心中不由升起一股暖意,笑道:“逍遥哥,今天的饭菜是不是有些少了,明天我再多增加一些量?”

  “不用了,这样已经很多了,其实我原本也吃不了这么多,只是不想浪费粮食。”

  任逍遥随意而科学的解释道:“早晨要吃好,中午要吃饱,晚上要吃少。”

  赵飞燕听任逍遥出口成章,语气真诚的敬佩道:“逍遥哥,你说话真好听。”

  说话好听?是我甜言蜜语说的生动,还是拍马屁的功夫如火纯清?知道赵飞燕的意思是指自己读过书,任逍遥心里偷乐,嘿嘿,我字倒是认识一箩筐,但都是简体字,这繁体字略有涉及,但若是遇见冷僻字,这就大眼瞪小眼,没辙了。

  神色嬉皮笑脸转凛然肃穆,任逍遥正色道:“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赵飞燕微微一怔,随即惊道:“好工整对仗的句子,逍遥哥真是好文采,好见识……”

  虽是长在村野的妇道人家,但是赵飞燕那名以上的丈夫是落榜秀才,对诗词歌赋都有涉猎,往日也不见任逍遥吟诗,今日一听,却是文采斐然。

  “呵呵,见笑了,随口乱吟的,算不得什么诗词。”

  任逍遥也不脸红,把不知道哪位贤人的词句盗版过来,还跩得和山寨熊猫似的。

  “逍遥哥,你就别谦虚了,飞燕虽然不是什么才女,但是也懂得几句诗词,就你刚才的那半句诗词,已是胜过无数才子百倍。若是去考状元,定然高中。”

  高中?嘿嘿,不摔死就万幸了,自己除了生搬硬套,剽窃些诗词歌赋之外,哪里会什么八股文章,懂什么道德文学?

  赵飞燕收拾完碗筷,收拾完碗筷,见到任逍遥脱了靴子,起身打了盆水进来,放在任逍遥脚下,弯腰下来,低低的声音,“逍遥哥,你累了一天,让飞燕来服侍你洗漱休息吧!”

  任逍遥受宠若惊,很是有些无所适从,要知道她那年代要说有女人睡前心甘情愿替男人洗脚,压根没有,注意,这里说的是心甘情愿。

  任逍遥不习惯也是正常的,虽然以前他做过足浴按摩,可是这么漂亮的俏寡妇给他洗脚,还是让他有种飘飘然的感觉。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古代女人的地位很低,完全没有社会地位,即使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或是皇亲贵胄,除非是女婿入赘上门,否则都是事事听从夫君吩咐。

  所谓三纲五常,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就是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作出表率。

  所以,男人的意志,女人是不能违背的。

  古代虽然不方便,还是有古代好处的,任逍遥心中叹息一声,嘿嘿,以前看《寻秦记》那对可人的双胞胎还服侍项少龙入厕小解,只是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么好的艳事。

  双足浸入水中已经很是惬意,当赵飞燕轻舒玉腕,真的细心的帮任逍遥洗起脚来的时候,任逍遥舒服的简直晕了过去。

  任逍遥不知道这个时代的女人是否人人都如此,只是觉得素手触脚滑腻,温柔一片,虽然没有什么按摩舒爽,却也是妙不可言。

  赵飞燕虽然有些羞涩,但是昨夜两人确立的关系,她又是嫁过人的女子,虽然是完璧处子之身,但却害怕任逍遥看她不起,毕竟村里有长舌妇人说她克死了自己的丈夫和父母。

  赵飞燕并没有什么多的想法,只是希望全心全意服侍任逍遥,也希望他能够真诚实意的对待自己。

  一股股女儿的幽香传到鼻端,任逍遥轻轻的叹息一声,只觉得人生如此,已经别无他求。

  洗好之后,赵飞燕用干布擦净湿痕,任逍遥突然伸手握住她的小手,轻轻地摩娑着,怜惜地说道:“你的手都裂口子了,是洗衣劈柴弄的吧?疼吗?”

  赵飞燕唔了一声,垂首说道:“逍遥哥,不疼的,都习惯了。”

  疼也会成为习惯?任逍遥听了不禁又握紧了她的手,只觉这次穿越,面对的环境很艰苦,不过能遇见这么一个好女孩,却是让人心中又是温馨又是幸福。

  在这一刻,任逍遥下定决定,要让赵飞燕走出山区,过上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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