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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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班的路上,我接到了肖队的电话,要我去局里一趟。其实这段时间我还是惧怕这事的,毕竟现在这种情况离这些事越远越好,不过想到老钱已经是瓮中之鼈,几乎没可能拉我一把,而且肖队又是自己人,于是就坦然前往。

  缉毒大队这段时间顺着老钱的被捕,又挖了一些吸粉的客户,但是老钱的货源却断了线索,不过已经控制了长春最大的毒枭,这麽大的成绩,够大队风光一阵子了。肖队这段时间忙的没时间「感谢」我,这次叫我来,还是公事。

  处理了老钱这麽大的事之后,才轮到老王的事。老王的尸体当时被局子收了,我又是报案人,由于这事牵扯到老钱的案子,所以尸体被放在局子里这麽久,可是这个老王父母去世多年,又没家人,所以孤苦伶仃的「躺」缉毒大队的停尸间没人询问,事后,肖队才想起我这个「亲戚」,我跟肖队解释说我是老王的很远房的亲戚,所以也没太关心这事。肖队还问到怎麽记得我说过是老王的母亲托我找人,可是查寻了之后发现老王的母亲早就过世,我只得支吾的解释肖队记错了,是老王的姑姑找他。老王有个姑姑这事是真的,还是听常姐后来说到的,他这个姑姑在农村,算是他唯一的亲人了,没电话也很少联系。

  肖队找我来,是叫我处理老王的尸体和他的遗産。经统计,老王的财産有二十多万,是他这几年存的几万块和上个月刚刚卖掉的房子的钱,另外还有一部桑塔纳轿车,和一部分小物品。本来我作爲非直系亲属没权利接收这部分财産,但是肖队做事嘛……

  汽车直接过户到我名下,存款提现,贵重物品直接拿走,剩下的东西,都烧给了老王。当然少不了孝敬肖队和薛队的那部分。找人处理了老王的尸体,白得了二十来万的财産,不过在我看来,这部分财産应当属于常姐。

  常姐出院以后,又回到了原来的小区住着,还和我继续做邻居,叶哥撇清了和老钱的关系,正经八百的入了丽姐的麾下,皮条生意重新开张。

  常姐一直不肯收下老王的遗産,他觉得这是我应得的,而我却觉得这是老王亏欠她的。

  这之后大概过了两个月,常姐也一直在家里养伤并未去上班,苗苗已经开学去上课,我则是经常旷工在家陪常姐,她并不排斥我这个小男人的「纠缠」,反而似个被追求的少女,享受着被人呵护的感觉。

  在她眼里,我应该是一个可靠的男人,她这十几年,经历了几个男人,可是伤害她的很多,却没有能保护她的。说起来我也不清楚爲什麽这麽喜欢常姐,也许是因爲我对熟女的偏爱,也许是常姐这人魅力十足,也许是我看不得女人流泪,每每总是对陷入困境的可怜女人放心不下。

  中秋节,丽姐叫上了我和常姐到她家团聚,庆祝大难不死。常姐带了苗苗一起来,而丽姐同时也邀请了叶哥和王海,陌生的是席间多了两个陌生的女子,竟分别是叶哥和王海带来的女人。

  叶哥的这个女人叫小美,年纪比我大一岁,活脱脱一个小太妹,比叶哥小了整15岁,跟了叶哥六年,看得出,年近四十的叶哥对这个有点代沟的小老婆不太感冒,只是这个小美已经有了叶哥的骨肉,这才真正成了大嫂。

  而王海的这个女人就奇怪的很了,名字叫马桂芬,听起来就像个五十岁大妈,实际也比二十八岁的王海大六岁。常姐偷偷在下面告诉我,说王海被打了以后,丽姐还是很挂记他,一直说想给他找个女人当老婆,照顾他,可是碎了一颗蛋(碎了后来修复了)的王海还真拿自己当丽姐的男人,死活都说自己就是喜欢丰满的大姐,无奈丽姐真个就给他介绍了一个老鸡。这个马桂芬,离过婚,好在没孩子,三十出头的年纪,却像个四十多岁的大妈,丰满老气,说话也是一股农村没见过世面的口气。后来我才知道,这个马桂芬是早年跟丈夫一块出来打工,到了三十岁的年纪也不知道是因爲谁的问题,不生孩子,所以跟老公离了婚,不久就被丽姐挖掘进了发廊。别看她农村出身,没文化,又在工地上干了几年活,粗手粗脚的,可是到了床上却是惹人的喜爱,特别会照顾人,活又好,不少回头客指名要这种农村大妈 此丽姐还给她起了个艺名叫小慧。不知道是意识到了自己被丽姐的抛弃,还是真的就喜欢上了这个小慧,他接受了丽姐的这个赠送,这个小慧也真的会照顾人,晚上去上班,白天在王海家伺候断腿的王海,如今,王海已经基本痊愈,虽然走路还有些困难,毕竟伤筋动骨一百天,但是已经准备去汽修厂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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