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多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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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的时候,李思平打算先回家吃饭,下午再来继续,往公交站点走的时候,却看见迟燕妮还在那里孜孜不倦的发着传单。

  她脸上那带着一丝新人特有的尴尬笑容,让李思平想起了自己头一天开始发传单的样子。

  天气很热,李思平自己已经喝了两瓶矿泉水了,迟燕妮明显没有什么准备,嘴唇都有些干裂了,可她还是没有放弃,在她的努力下,手中的传单飞速减少,看着竟然剩不到五十张的样子了。

  想想自己第一天的时候,一天两百张只发了一半,工钱都没领到手,迟燕妮不到一上午的时间,就发了将近两百张,李思平有些汗颜。

  「迟姐,先去吃饭吧!下午再发也是一样的!」

  「啊,就剩这点儿了,马上发完了,正好这会儿人多,发完了再去!」迟燕妮都没看他,仍是笑着发传单,只是脸上的笑容已经自然一些了。

  「那我帮你发吧!」李思平上前接过来,帮着发了起来。

  迟燕妮冲他感激的一笑,也没怎么客气,分了一小半给他,继续发传单。

  两个人一起动手,很快发完了剩下的传单,这才一起找了个还算僻静的小餐馆,进去吃午饭。

  李思平把菜单递给迟燕妮,让她点了个菜,自己要了个鱼香肉丝。

  等上菜的功夫,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

  「小李老弟啊,姐得谢谢你今天的帮忙,但这顿饭姐就先不请你了,你也知道,我……我没什么钱,等过两天工资发下来,姐再好好请你一顿!」迟燕妮很坦承,她现在囊中羞涩,一顿小吃二十几块钱,她勉强掏得起,却要勒紧裤腰带好几天的,所以干脆坦承实情。

  李思平倒是不以为意,却很欣赏迟燕妮这种坦诚,连忙说道:「迟姐您不用客气,我自己也得吃饭呢,添副筷子的事儿!」

  他有些好奇的问道:「迟姐您这是刚到北京吗?」

  迟燕妮的身上明显有着一股与京城格格不入的气息,并不单单是土气,而是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截然不同,李思平推测,她可能是刚到京城来打工的,所以无论是口音还是衣着,都带着家乡特色,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文化水平高一点的原因,她的东北方言并不重,很少说一些东北人常说的方言词汇。

  「嗯,前天来的,我三舅家在北京,这两天一直都在找工作,一时也没个合适的,正好我表弟认识这儿的老板,所以介绍我来先干着,慢慢再找工作。」迟燕妮的语速渐渐慢下来,眉宇间泛起愁绪,显然是想到了什么烦心事儿。

  以她的心气儿,放在以前,根本不可能干发传单这种活儿,但现在人在屋檐下,没法不低头,她必须尽快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然后租个房子,安稳下来。

  「迟姐,我听您这谈吐,感觉干发传单这个活儿,确实屈才了!」李思平是由衷的觉得,迟燕妮不该干这么个活儿,发传单这事儿,没太大技术含量,干这个的基本都是没什么文化的,还有大学生、高中生这类暑期兼职或者勤工俭学的,很少有迟燕妮这样条件的人做,毕竟就算再怎么蒙尘,珍珠也还是珍珠。

  「能有什么办法呢?」迟燕妮摇摇头,苦笑了一下,正要说话的时候,「HelloMoto」的手机铃声打断了她的话。

  李思平拿出来手机一看,是凌白冰的号码,便接了起来,说道:「喂,姐。」

  「思平,中午回来吃饭吗?」电话里的凌白冰声音甜甜的,她听见李思平叫她「姐」,而不是平常叫的「宝贝儿」「亲爱的」,就知道他此时不方便,自动换了个称呼,没有上来就叫「老公」。

  「我在外面吃了,你们吃吧,下午我发完传单再回去。」

  「嗯,知道了,放心吧!」

  想来是电话那头说的是「注意安全」类的叮嘱,迟燕妮不以为意,她的眼光全被眼前的手机吸引了。

  这时候的手机可是稀罕物,虽然比以前普及多了,但能买得起用得起的人也并不多,何况眼前这个少年才多大,用的还是摩托罗拉的最新款手机,这让迟燕妮不由得对眼前的少年刮目相看了。

  原本以为是普通家庭的孩子因为懂事儿出来兼职赚钱,现在看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儿。

  这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不但比你有钱,还比你努力。

  想着家里的儿子,迟燕妮眉头皱的更紧了。

  「迟姐,你这么皱眉头,会有皱纹的。」李思平放下手机,正看到迟燕妮眉头拧出一个好看的花纹,便情不自禁的说到,随即便有些后悔。

  他习惯了与继母唐曼青和老师凌白冰的口花花,倒不是占便宜,而是自然而然的知道怎么恭维女性,怎么逗她们开心。

  迟燕妮一愣,随即自嘲一笑,说道:「都这样了,还在意什么皱不皱纹……」

  她接着说道:「你这么大点儿个孩子,就用这么好的手机,家里有这个条件,干嘛还出来发传单?这大太阳地儿的,多热啊!」

  「我是想着出来多锻炼锻炼,多接触接触人,很多东西是书本上学不到的。」

  李思平搬出对继母和凌老师解释的理论来,他自己觉得还是挺能唬人的。

  「唉,看你这么懂事儿,我就觉得我儿子真是……」

  服务员端上来了菜和米饭,李思平递了筷子给迟燕妮,笑着问道:「迟姐,您家孩子多大了?」

  「我儿子都快赶你大了,虚岁都十七了。」迟燕妮小口小口的吃着饭,却并不慢,她早上出来的匆忙,舅舅家的早餐也没好意思吃,自己在路边买了个包子,此时早已饿了。

  「啊?」李思平都惊呆了,张大着嘴巴问道:「迟姐你看着也就三十不到,你多大结的婚啊?」

  「还三十不到呢,我都快四十了!」迟燕妮嘴角带着笑意,女人没有不喜欢被人说年轻的,虽然她知道对面的少年又在口花花了,不过还是不以为意,到了她这个年纪,有些事情是根本不算什么的,便解释道:「我上的中专,毕业工作没多久就结婚了。」

  「您那时候的中专,可不是一般人能考上的吧?」

  「嗯,算是吧?考试前要预考,学习成绩不好的根本不让报名,怕浪费名额。」

  说起往事,迟燕妮还是很骄傲的:「我那会儿在全乡是第一名,全县统考的成绩是第七,所以乡里把名额给了我。」

  「我说看着您就和一般人不一样,原来是这样。」李思平大概了解了迟燕妮的水平,因为继母唐曼青当年就是从农村考出来的,只不过继母的命运更好,幸运的上了大学。

  「有什么不一样的,不也站街上发传单了。」迟燕妮苦笑一声,低头吃饭。

  「您看着就像是受过教育而且有身份的那种,感觉上就不一样。」李思平没注意到迟燕妮情绪的低落,情不自禁的说道:「您要是往讲台上一站,妥妥的大学教授范儿,换身西装,妥妥的大公司老板啊!」

  「呵呵,你就别逗我了。快吃饭吧,下午我再争取发两百份。」迟燕妮止住了话头,两百份就是二十块钱,虽然算不上多,但对自己来说,也很重要了。

  吃完午饭,李思平又带着迟燕妮回到电脑城,帮她又领了二百张传单,然后回到街上继续发。

  下午的时候,迟燕妮发传单的速度明显加快,李思平手上还有一百七十多张的时候,她已经发完了手里的全部传单,反过来还要帮李思平的忙。

  「迟姐,你可真厉害,头一天就能发出去四百份的,您是独一份啊!」李思平不由得感慨,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自己干了多久才达到一天五百份的「骄人」成绩的?

  「哪里啊,中午你还帮着发了不少呢!」迟燕妮谦虚着,事实上她真不觉得这事儿多难,比起她经历过的那些,这根本算不得什么,除了最开始有些难为情外,她几乎没遇到什么困难。

  「我帮你发的那些,这会儿你就都找补回来了,可别谦虚,我是服气的!要不您传授传授经验?」李思平可不好糊弄。

  「哪有什么经验啊……」迟燕妮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笑着说道:「就是多笑一笑,热情一点,大家本来都是可接可不接的,也就都接着了。」

  「您说的有道理,我就是笑不出来,所以才发布出去多少!」

  「你干的比我久,肯定比我门道多,还得你多指点我才是!」迟燕妮谦虚着,说道:「你一天能发出去五百份,也很厉害了,也得有自己的小窍门吧?」

  「我的窍门就是靠身体素质,见人就给,架不住我给的频率高,所以我的上限就是六百份左右,再多我就干不动了,而且我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有时候一天就三四百份……」

  「这也行?」看着有点不好意思的少年,迟燕妮开心的笑了起来。

  两人回到电脑城,领了今天的工钱,迟燕妮小心而郑重的把钱装进裙子的侧面口袋里,看到李思平随手把五十块钱塞进兜里,便在心里感慨,毕竟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再怎么懂事儿,对钱的重要性也缺乏足够的认识。

  * * * * * * * *

  和李思平在公交站牌分别,迟燕妮上了公交车,正是下班的时候,车上挤满了人,她顺着人群挤上了车,在过道中间站着,面前是一个背着书包的年轻人,闭眼听着耳机,手把着扶手,随着车子的颠簸轻轻摇晃。

  她两边都抓不到什么把手,好在人实在是多,不用担心摔倒,但身体难免的和其他人发生接触。

  随着车子的一个急刹,她身体向前倒去,压到了年轻人的胳膊上。

  带着一丝被吵扰的愠怒,年轻人睁开眼,看了一眼迟燕妮,听到她小声的说着「对不起」,点点头,说了句「没事儿」,眼神却暧昧起来。

  公交车没有空调,跑起来的风倒还凉快,只是人太多,难得一阵风吹到迟燕妮这里,也变成了混杂各色气味的暖风。

  她已经出了一天的汗,衣服上的汗味儿她自己都闻得到,她向后躲了躲,尽量不让眼前这个年轻人闻到自己身上的味道。

  但车厢里站满了人,哪里有往后靠的余地,她只是轻微挪动了一下身体,就碰到了身后的一个妇女,便没法动弹,只能那么站着。

  年轻人闭上了眼睛,但随着车辆颠簸,他摇晃的幅度明显增加了,等到再次被迟燕妮撞到的时候,他睁开眼睛,冲着迟燕妮抬了抬下颌,示意她可以把着他的书包带子。

  迟燕妮冲他感激的笑了笑,把住了他书包的带子。

  她已是三十六七岁的年纪,对这个世界、对世上的男人,都有清醒的认识,身为一个美貌的女人,这些年来在她身边围绕的男人五光十色,看得多了,她早已见惯不惊,很多时候,还会因势利导,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只要守得住底线,她不介意给别人占便宜,一个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在这个社会上往上爬,想一点亏都不吃,是不现实的。

  更不要说,真到了生死之间,在有尊严的死去和屈辱的活着之间,她的答案显而易见。

  就像她不介意李思平的口花花一样,如果有需要,她甚至能奉献自己的肉体。

  所以当眼前的这个年轻人试图通过这种方式增加与自己肢体接触的机会,她不会觉得反感,只要对方不伸出手来,堂而皇之的触碰自己的底线,那么迟燕妮不介意被对方占占便宜。

  一路上,那个年轻人有意无意的用胳膊触碰自己鼓胀的胸脯,她仿佛睡着一般,任他揩油,心里却暗自琢磨着自己的心事。

  发传单只是一份临时工作,未来还得找一份正经工作才行,不然这日子得熬到什么时候是个头儿?

  迟燕妮很快到站,她向出口挤去,感觉到那年轻人在身后跟着,她便回头看了一眼,眼神中带着莫名的狠厉和警告。

  刚才他借着车辆颠簸,多次与自己身体接触,但动作并不明显,迟燕妮任由他去,自己也乐在其中,但如果他要下车纠缠,那么她会毫不犹豫的让他吃足苦头。

  年轻人明显接收到了她眼神中的警告,停住了脚步,心中念着那对丰腴,犹自恋恋不舍……

  迟燕妮迈着轻快的脚步下了车,浑然没有把刚才公交车上发生的事情当回事儿,这对她来说,真的是太寻常不过了。

  每个男人在面对美女的时候,都把自己当做猎手,把对方当成猎物,殊不知,如果一个猎物几十年都没有被猎捕成功,那么就是成精了,就是每一个猎手的噩梦。

  迟燕妮就是。

  她进了一个红砖墙的居民楼,爬到六楼后敲了敲门,过了片刻,一个头发斑白的老头开了门。

  「三舅。」迟燕妮和老人打招呼,进了门。

  「妮儿回来啦?」迟燕妮的三舅带上门,说道:「正好吃饭,快去洗手吧!」

  「好的。」迟燕妮小声的答应着,到卫生间洗了手,在餐桌边坐下。

  迟燕妮三舅一家四口人住在一个两居室的旧楼里,这还是她三舅当年买下的,表弟在一个不景气的国企里当个普通工人,弟媳妇的工作倒还不错,是个小学老师。

  在来北京之前,迟燕妮了解到的三舅一家,一直都很富贵的样子,在亲戚里面,也是极有面子的,正是因为这个印象,她这次进京,才会来三舅家借住。

  原以为别人的举手之劳,变成了沉甸甸的负担,迟燕妮是从不肯给人添麻烦的性格,因此她放弃了自己原来的坚持,直接托着表弟找了个发传单的工作先干着。

  「妮儿啊,今天工作找的怎么样啊?」一家四口显然没准备等她回来,小侄女已经吃完饭下桌了,桌上的菜也没剩下什么,迟燕妮自己取了碗筷,在餐桌边坐下,就被三舅关心起她找工作的情况。

  迟燕妮盛了点米饭,就着剩下的菜吃了两口,就放下了碗筷,对三舅说道:「小弟给我介绍了个发传单的工作,干着还行,整好了一天能挣五十,我先干着,以后慢慢再说。」

  从她一进门,弟媳妇脸色就沉了下来,表弟坐在那里,看到自己妻子的脸色,一脸的尴尬,看着迟燕妮的眼神就有些歉意。

  迟燕妮看在眼里,笑着对表弟说道:「得回你介绍这个工作了,不然我这个岁数,可不好找工作!」

  表弟赶忙说道:「那老板是我朋友的弟弟,关系没的说,姐你就放心……唉哟!」

  被妻子在桌下踢了一脚,表弟疼的说不出话,瞪了一眼自己的媳妇,嗫嚅了句什么,迟燕妮没听清。

  「三舅,我出去溜达溜达。」迟燕妮看在眼里,知道自己太碍眼了,便起身下楼。

  她在外面站了一天,此时最想做的是洗个澡,然后安静的躺一会儿,能吹着风扇,那就更好了。

  但是迟燕妮知道,这个地方不欢迎自己,就像铺在墙边的那个地铺一样,冰冷而又疏远。

  她拖着疲惫的身躯走着,想着儿子和女儿,泪水湿了眼眶。

  曾经的风光无限,到如今的寄人篱下,天壤云泥之间,人间百态,尽收眼底。

  她明白表弟媳妇儿为什么对自己这样,自己的到来,一方面戳穿了他们多年营造的「美好生活」,一方面也激化了暗流涌动的家庭矛盾。

  表弟性格软弱,却喜欢喝酒吹牛,基本继承了三舅身上的全部缺点,却没继承老爷子当年独自闯荡北京的狠劲儿;好不容易娶个媳妇儿,这些年却因为单位效益不好,工资越来越少,有时候甚至还发不出来钱,在家里的地位每况愈下。

  即便自己不来,以弟媳妇这样的性格,早晚也会是个问题。

  迟燕妮想着这些烦心的事情,心里堵得更厉害了。

  远处高楼林立,灯火辉煌,看着身边匆忙归家的人们,想着过去,想着眼下,想着将来,她蹲下身子,抱着双膝,把头埋进臂弯里,无声哭泣起来。

  「都有家,我的家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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