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蛊教神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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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小天听格哚佬说了一遍,这才明白其中缘由。他左右走不掉,帮人点儿忙又算什么。再者他听说这个苗人是这个部落的首领,心中更是动了心思,或者可以走他的门路离开吧。

  因此叶小天很爽快地答应下来:“行,你家在哪?我跟你去!”

  格哚佬很开心,笑道:“我的儿子正在神殿,请跟我来吧。”

  叶小天一听他的儿子在神殿,心中不觉一奇,随即恍然:“普通村民生了孩子,要请巫师祝福,为他做法事。这部落首领的儿子身份自然不同,请侍神尊者赐福就是应有之义了。”

  叶小天对这神秘的侍神尊者很好奇,而且想着如果能接近侍神尊者,或者会请他开恩放自己离开,这一下更是非去不可了。

  格哚佬和家人把新生儿的干爹亲亲热热地请到了湖边,登上了一条竹筏。竹筏划破碧悠悠的湖水,仿佛破开平整的镜面。

  竹筏在湖水尽头靠岸了,轰隆隆的瀑布水声就在耳畔轰鸣,眼前是一条曲折的石阶蜿蜒向上。到了这里,格哚佬和家人都不再说话,神情肃穆起来,他们引着叶小天往上走,一直走到神殿大门前。

  格哚佬悄声对叶小天道:“进了神殿以后,你不要乱说话。把孩子哄得不再哭闹后,你就退到一边,等着侍神尊者为孩子赐福,回去后我请你喝酒。”

  叶小天为难道:“啊……我不太会哄孩子啊。”

  格哚佬小声道:“不要紧,你熬到他累了,自然也就不哭不闹了。”

  迈进高高的殿堂门槛,只见里边是一座极恢宏壮观的殿堂,穹顶上是类似飞天的神女和持矛的战神画像,两旁贴着石制的墙壁是一个个高达十丈的巨人雕像,隆鼻凹目,头发卷曲,有些身后还有一对洁白的翅膀。

  “不对劲儿,这神庙一定和洋鬼子有某种关系!”曾经因为好奇,去西洋传教士的教堂参加过一次弥撒的叶小天马上就做出了判断。

  殿堂上,一个女人抱着一个婴儿,那婴儿正在哇哇大哭,女人一副不知所措的模样。在殿堂的尽头,有一张石制的巨大宝座,宝座下方侍立着十多个只着寸缕遮住羞处,身姿曼妙、容颜动人的美女。

  格哚佬低声对叶小天道:“别盯着她们看,她们是神妃。”

  叶小天奇道:“神妃?蛊神还要娶妃?”

  格哚佬道:“当然!她们都是各个部落选送的美人儿,自愿终生侍奉蛊神,由侍神尊者代替蛊神与她们行男女之道……她们身份尊崇,不可亵渎。”

  “这个侍神尊者一定是个神棍加淫棍。啊!也不知他多大年纪了,还占有这么多美女,真是令人发指!羡慕死哀家了……”叶小天脑子里胡思乱想着,又偷偷瞄了眼那些美艳迷人的神妃,便把眼神儿垂下来。

  格哚佬轻轻碰了下他的胳膊,小声说道:“你去哄哄孩子,等他不哭不闹了,我便去请侍神尊者为他祈福。”

  叶小天也不懂他们的规矩,按照格哚佬所说走上前去。那苗装妇人大概就是这小娃娃的生身母亲,她看到丈夫陪着一个汉人青年走进来,就晓得这是给孩子找的干爹,便向叶小天感激地一笑,把孩子递给了他。

  叶小天笨拙地抱着小婴儿,哄道:“喔!小宝贝不哭喔。你要不哭,回头让你骑大马,得儿驾,得儿驾……”叶小天一边说,一边向小娃娃扮鬼脸。

  那小娃娃是一个男婴,眉心还点着一颗红点儿。也不知是因为叶小天与他们本族迥异的语言风格吸引了他,还是叶小天扮的鬼脸引起了他的兴趣,小娃儿又哭了几声,便抽噎着停止了哭泣。他瞪着一双黑如点漆的眸子,好奇地看着叶小天,忽然伸出胖胖的藕节似的小胳膊,摸了摸叶小天的脸,咧开嘴巴露出了笑容。

  婴儿的母亲欣喜地看了丈夫一眼,格哚佬高兴地说道:“蛊神他老人家的意旨不容违抗,这人果然是孩子命中注定的干爹……我去请侍神尊者。”

  格哚佬走到宝座前的台阶旁,向一位神妃施了一礼,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那妙龄神妃嫣然一笑,转身袅袅娜娜地行去。行走间,那薄如蝉翼的只遮住要害的衣服根本挡不住粉弯玉股荡漾出来的春光,看得人心旌摇荡。

  不久,有人用苗语很恭谨地说了一句什么,殿堂上的人马上都单膝跪地,虔诚地行礼。叶小天被孩子母亲拉了一把衣襟,反应过来,忙也抱着孩子单膝跪地,然后偷偷向上边看去。

  就见一个白袍老者,头上戴着一顶金灿灿的法冠,拄着一根金色的法杖,缓缓走上宝座。这老者身材有些孱弱,但是行走之间很具威严。

  那老者在宝座上坐下,旁边立即有一个身姿曼妙的神妃接过了他的法杖。老者抬起眼睛向阶下看了一眼,恰与偷窥的叶小天的眼神儿碰个正着。老人的眼睛突然一亮,盯着叶小天仔细看了看,突然用汉语问道:“你是汉人?”

  “对!尊敬的侍神尊者,我是一个汉人。我本是追查两个掳走人口的贼人来到这里的,结果您手下的格格巫大沃师……哦,格格沃大巫师就说我是奸细,不准我走啦。还请尊者您高抬贵手放我离开,我急着去救人呐。”

  侍神尊者莞尔一笑,慢慢靠在椅背上,一只手轻轻捋着白胡子,问叶小天:“你也信奉至高无上的蛊神吗?”

  叶小天道:“我……”他刚想说,我要信也只信太上老君,突地心头一动,脱口说道:“尊敬的侍神尊者,我信奉的……是全能的上帝!”

  叶小天说这句话的时候就在注意观察侍神尊者的神色。

  侍神尊者讶然道:“上帝?你是儒教弟子,信奉昊天上帝?”

  叶小天猛然清醒过来:“坏了!听那洋鬼子啥神甫的说过,好象是为了让我们大明国的人能听明白,所以他们借用了我们老祖宗敬奉的神只的名字来称呼他们的至高神,他们的神其实并不叫上帝……”

  原来,“上帝”一词本就是中国上古时就有的称呼。儒教继承了商周礼制,便也继承了对这位至高神只的信奉,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都提到过上帝。当然,儒家所敬的上帝并不像其他宗教信奉的至高神一样那么具体,实际上他们尊称的上帝指的就是老百姓所说的“老天爷”。

  叶小天赶紧补救道:“尊者误会了。我说的这个神,正式的称呼叫……God!”

  侍神尊者笑了笑,神色更加平静了:“哦?是何方神圣啊?”

  叶小天道:“这是西方神圣,西洋人信奉的一位大神。如今西洋人已经乘着大船,漂洋过海来到了咱们大明,传的就是这位大神的教派。据西洋人说……”

  叶小天一番胡说八道,侍神尊者听得有趣,突然仰起头哈哈大笑,畅快的笑声在神殿上回荡不已,所有人都露出了吃惊的神色。

  侍神尊者因为高贵的身份,在神殿上几乎就没有露出过微笑,更不要说这样的大笑了。自从他知道自己死期将近,开始着手安排后事以来,就更加不曾露出过笑脸了,想不到因为叶小天的这番话,他竟笑得这么开心。

  侍神尊者缓缓收住笑声,伸出食指,笑咪咪地向叶小天点了点,说道:“这个人很有趣。哚佬啊,回头你要常常带他过来和本尊聊聊天,本尊……很寂寞啊……”

  格哚佬恭谨地答应了一声,叶小天听了暗暗叫苦:“本来我想请这老家伙开恩放我走的,怎么他却要我陪他聊天啊?我怀里哄着小的,现在又要哄你这老的,我究竟算干什么的啊?”

  侍神尊者向叶小天微笑着招招手,和蔼地说道:“把孩子抱过来吧。”

  格哚佬连忙向叶小天示意了一下,叶小天就抱着孩子上前。侍神尊者的眼睛精光闪烁,死死盯着叶小天胸前的小木佛,伸出手拿起来翻来覆去看得很仔细,这才长长吁了一口气。

  叶小天莫名其妙,心中却隐隐有一种感觉,这个侍神尊者好像跟这个小木佛有某种渊源。

  侍神尊者抚着婴儿的额头,口中念念有词也不知在说些什么。过了一会儿,他似乎有些疲惫了,缓缓抽回手,倚在椅上闭目养神。

  叶小天也不知道这仪式究竟结没结束,抱着婴儿傻乎乎的还杵在那儿。

  大殿上一片寂静,过了好一阵儿,那些神妃们才明白过来,敢情这汉家哥哥根本不知道尊者已赐了福,所以才站在那儿不动。叶小天听到神妃少女们的窃笑声,有些茫然地回过头,就见一位体态高挑婀娜的神妃款款地走上前来,向他嫣然一笑,妖娆地做了个仪式已经结束、尊驾请回的手势。

  这位神妃穿着简单,轻薄透露的上好丝织物缠绕着乳头、阴户等羞人之处,柔韧结实的小蛮腰、圆润高翘的美臀和性感的肚脐、迷人的乳沟……却都暴露在外,火辣性感。

  面对这样一个魅力四射的尤物,叶小天想看又不敢看,一双眼睛不知道该往哪儿放才好,只好看着怀中婴儿稚嫩单纯的小脸,一步步地走下石阶。

  格哚佬一家人走出大殿的时候,格格沃长老正好从山下上来。一眼看见叶小天,格格沃阴鹫的眼神更加深沉,他快步迎上来,沉着脸道:“格哚佬,你怎么把一个汉人带进了神殿?”

  格哚佬笑眯眯地道:“啊!原来是尊敬的格格沃长老啊。这个年轻人正是伟大的蛊神为我的儿子选定的干爹,刚刚陪我一同在神殿请尊者他老人家为我的儿子赐福完毕。”

  格格沃一听更不高兴了,不悦地道:“什么,尊者还接见过他?”

  格哚佬笑道:“尊者不只见到了他,而且还很喜欢他。尊者吩咐,要我时常带他来神殿,尊者要和他聊天呢。”

  格格沃一听尊者赏识叶小天,而且破例邀请他时常来神殿,望向他的眼神更充满了敌意。

  格格沃是继任尊者的最热门人选,原因是他在八大长老中地位最尊,很有希望成为蛊神选定的最佳继承者。但是尊者的选拔并不是由上一任尊者按资格来评定,尊者只是传话的人,决定这一切的是“蛊神”。蛊神选定了谁,它就会通过尊者来指定。

  对这一点,格格沃一直有些怀疑。他养了一辈子蛊,用了一辈子蛊,却从没有见过蛊神,他甚至怀疑世上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一位神只。曾经有一位侍神尊者临终时秉承蛊神的意志,选定了一个劈柴人作为继任尊者,他怀疑那个所谓的劈柴人其实是那位尊者的私生子。不过这种事,也只有像格格沃这种仅次于尊者,最接近蛊神的人才敢如此怀疑。普通人根本不敢怀疑,更不敢产生什么不敬的想法。

  他虽是八大长老之首,但尊者本人并不喜欢他。而指定继任者的如果不是什么蛊神,实际上就是这位尊者本人,那他绝不可能指定自己。所以这段时间以来格格沃十分紧张,对于任何越过他接近尊者的人,他都保持着绝对的警惕,担心这些人也会向尊者施加影响。

  而展凝儿正是他最警惕的人之一,因为他和展家的关系很不好,展家也最不希望由他来继任尊者之位。因此格格沃一直阻止展凝儿接近尊者,结果现在就莫名其妙地冒出来了一个叶小天,这么快就和格哚佬拉扯上关系,并且取得了尊者的信任。如此种种,站在格格沃的角度,当然认为是展凝儿的迂回之计。

  格哚佬带着叶小天几人来到了他的家。作为酋长的格哚佬,也只是房子比别人大了些,房舍院落不要说没有雕饰,就是用做家具的木料都没有刨得平整,充满了山野气息。

  因为格哚佬刚刚生了儿子,家里大摆酒宴,肉和菜都是山中所猎所采,酒则是自酿的糯米酒。流水席已经开了三天,在那儿喝酒吃肉的都是村民,见到格哚佬都热情向他表示祝贺。

  格哚佬很是豪爽,同乡亲们打着招呼,从一桌桌酒席间穿梭而过,大声道:“哚妮,哚妮呀,快摆一桌酒席出来,我要请孩子的干爹和展姑娘他们吃酒。”

  一个系着青布白色小碎花围裙,头系青布帕,颈上戴着一个银项圈儿的俏丽少女从里屋走了出来,青葱儿般挺拔,柳眉杏眼、腮凝新荔,生得非常标致。

  叶小天对展凝儿悄声道:“格哚佬长得这般粗犷,没想到他妹妹倒是柳枝条儿一般水灵。”

  展凝儿抿嘴一笑:“谁说那是格哚佬的妹子来着?那是他的女儿。”

  毛问智倒不怕生,很快与这些语言不通的生苗汉子打成了一片。

  叶小天、华云飞、安南天和展凝儿与格哚佬同席坐了。

  格哚佬笑道:“各位能来,就是我的上宾。哚妮,快给大家把酒满上,再替爹向这位小天兄弟敬上一杯,请他给你弟弟取个名字。”

  哚妮脆生生地应了,捧起酒坛子一个个斟起酒来,轮到叶小天时,因为他是弟弟的干爹,哚妮格外多瞧了他一眼。

  叶小天注意到姑娘的目光,眼光一抬,与她碰个正着。哚妮甜甜一笑,很大方地对叶小天道:“干爹好。”

  哚妮这句话说的是汉语,只是腔调儿略显生硬。叶小天酒还没喝,就先有些飘飘然了:“唔,认个干儿子,还饶了一个这么漂亮的干女儿,貌似这桩生意不算赔。”

  苗人好酒,而且好敬酒,敬酒不喝那是极不礼貌的事儿,这些展凝儿方才就对叶小天悄声说了。因此当那格哚佬豪爽地一杯杯敬酒时,叶小天无从推却,也只能硬着头皮往下灌,结果肉没吃多少,倒灌了个水饱,一会儿就有些天旋地转了。

  格哚佬一边用筷子蘸着酒,喂那刚出生三天的宝贝儿子,一边笑着对叶小天道:“小天兄弟,你这酒量还得好好练练呐,跟我们苗人打交道,不会喝酒可不成。”

  格哚佬的老婆刚刚生育三天,不宜活动太多,招待客人这些事儿都是由哚妮张罗。此时哚妮忙活得小脸蛋儿红扑扑的,煞是可爱。

  酒过三巡,格哚佬高兴地对叶小天道:“小天兄弟,你给孩子起个名字吧。”

  此时叶小天早已神志不清了,指着酒碗,大着舌头道:“酒,酒……”

  生苗本就有见着什么就给孩子起个什么名字的习惯,格哚佬只当他是给自己儿子起名为“酒”。格哚佬琢磨了一下:“酒,酒儿,小酒儿,哈哈,这名字好!老婆,老婆,咱儿子有名字啦,就叫‘咪酒’。”

  小家伙被他的母亲从父亲怀里接过去,嗅到母亲身上熟悉的味道,小家伙的小脑袋立刻拱呀拱地找起奶来,浑然不知有人如此不负责任地给他起了这么一个乳名。

  ……

  叶小天向展凝儿虚心请教对他来说很神秘的蛊。展凝儿当然不会蛊术,其实大部分苗人也都不会蛊术,但是展凝儿毕竟是苗人的一份子,再加上她出身世家,这种事懂得就多些。

  蛊,自古就有这个字,显见它最初并不仅限于出现苗疆,只是由于适宜发展的环境不同,它在苗疆这个地方发扬光大了而已。

  就像辣椒传进中国,哪儿都种,偏偏就在川、湘、黔一带最为盛行;又比如芥末在春秋战国时就是中国人惯用的调料,却在日本发扬光大;还有咸菜,自三国时期传入朝鲜,几乎就成了他们的标志。

  蛊,上边一个虫字,下边一个器皿的皿字,言下之意,虫子放在器皿内,为盅。养蛊人就把许多毒虫放在一个器皿里,让它们互相吞食,最后活下来的那只毒虫,便成了蛊。当然实际操作并非这么简单,其中还有许多秘法。

  苗人住在深山大泽中,环境相对恶劣,各种毒虫毒蛇又多,中毒是常事。部落里的巫师除了问卜吉凶,最大的作用就是当兼职医生,他们研习蛊术的目的也就在于此。

  李时珍在本草中说,蛊是一种专治毒疮的药。历代医书都有用蛊治病的医方,唐孔颖达在《十三经注疏》里面却提到了蛊的另一面:“以毒药药人,令人不自知者,今律谓之蛊毒。”

  展凝儿道:“习蛊术的多是妇人。我们苗家女子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即便受了丈夫欺负,娘家也不会跑到女儿家里去为她撑腰,部落首领也不理会这种家务事。想要有所保障,就唯有修习蛊术。”

  叶小天心想,如果桃四娘习有蛊术,徐伯夷也就不敢那么对她了吧?可是想想若是娶个苗女在身边,一旦得罪了她,她就有可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在饭里、水里或者酒里给你下蛊,叫你从此乖乖驯服,叶小天便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叶小天道:“如果你们苗人尽习蛊术,那不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了?”

  展凝儿道:“蛊是要用自己的血来养的,要捉很多毒虫,费时良久才能养成一只蛊虫,用过后就没有了,还要从头养起。你以为这是撒豆成兵?说得那么容易!再说万物相生相克,蛊也不是万能无敌,天下间尽多奇人异士,太过倚仗蛊术,恐怕就是灭族之灾了。”

  两人正说着话,格格沃便领着两个侍卫从远处走来。见了叶小天,倨傲地扬起了下巴:“有位贵人听说你很受尊者赏识,颇有些好奇,想要见见你。”

  展凝儿一听便明白了,冷笑道:“姓杨的要见我朋友做什么?他鬼鬼祟祟的自己不露面,却打发你来。你堂堂蛊神殿长老,成了替人跑腿传讯儿的下人么?”

  格格沃老脸一红,恼羞成怒地道:“展姑娘,你怎么可以对本长老口出不逊?我……我是进村去找格哚佬商量些事情,顺道儿替他传个口信儿而已。”

  叶小天向展凝儿问道:“他说的贵人是什么人?”

  展凝儿横了格格沃一眼,说道:“那人就是安宋田杨四大天王中的杨天王,就因为有他全力支持,格格沃才野心勃勃想成为新一任尊者。你不用理会,那人口蜜腹剑,不是好人!”

  展凝儿话音刚落,旁边林中便传出一阵朗声大笑:“哈哈哈,展姑娘,杨某何时得罪了你呀,叫你对我有这般成见?不过,能蒙你赞一声天王,杨某也是心中窃喜呢……”

  叶小天本以为展凝儿口中那个口蜜腹剑的小人必定生得獐头鼠目,却不料从林中走出来的居然是一个成熟、英俊、潇洒、极富魅力的中年男人,身材颀长,面如冠玉,目似朗星,温文尔雅,那是最令少女为之心动的一种男性魅力。

  只不过,展凝儿见了这美男子,她不但没有一点着迷的样子,反而露出了明显的敌意与厌恶,冷笑道:“看,我就说你藏头露尾,你这毛病还真是一点没改。既然说要格格沃长老替你传信,你自己偏偏还要跟来,躲在一旁鬼鬼祟祟的。”

  中年美男子哈哈一笑:“展姑娘误会了。杨某托格格沃长老捎信的时候,还不知道这位小兄弟是你朋友。及至得悉此事,杨某为了表示对展姑娘的敬重,这不就亲自赶来了么?”

  格格沃向那中年男子点点头,举步向村中走去。

  中年男子转向叶小天,道:“叶兄弟,你不要误会,杨某对你没有丝毫恶意。只是尊者他老人家近几年来都不大见外人了,杨某自从到了蛊神殿,也只蒙他老人家接见过一回,却不想小兄弟你竟能受到尊者青睐。杨某动了好奇之心,这才邀你一见。听说你还是展姑娘的朋友,不如就由杨某作东,邀你二人饮宴,可好?”

  展凝儿硬梆梆地道:“你那地方,本姑娘不想去。”

  杨天王不以为忤,微笑道:“好,那我给足你面子,我们就在这里吧。”往山坡上一指,“幕天席地,面临大湖,听涛饮酒,不亦快哉。”

  展凝儿皱了皱眉:“我出来时不曾说与表兄,若是回去晚了恐表兄着急……”

  叶小天察颜观色,心中暗想:别看展姑娘对他的样子看起来凶巴巴的,其实顾忌很深。她外公是土司王,她又何须忌惮他人?看起来,这个杨大土司虽然在四大天王中排名居末,论实力却未必如此。至少那田家既然在开国时候就被太祖皇帝阴了一把,接着又被成祖皇帝揍了一顿,元气至今就没恢复过来,田家排名第三的这把金交椅,可能早就坐不稳了。

  杨天王颔首笑道:“那就请展姑娘先去知会令兄一声吧。三炷香过后,杨某在山上恭候大驾。”说完,便向两人拱拱手,微笑着离去。

  叶小天看着这个很具魅力的中年人,说道:“他就是贵州四大天王中的杨天王?却不知这位杨大土司叫什么。对京城那些官儿,我门儿清,对贵州这边的土皇帝们实是不大了解。”

  展凝儿道:“他是播州土司,叫杨应龙。唐末时,他的先祖杨端打败了南诏,割据播州,从此不管江山如何变幻,杨家都占据播州,世袭罔替,到如今已有六百多年了。这杨应龙于隆庆五年继承了他爹职位,在位仅九年,杨家便势力大涨,此人很是了得。”

  叶小天赞同地说道:“我看也是,杨应龙,人中之龙啊!此人有权、有财、有貌,不过凝儿姑娘你好象很讨厌他啊?”

  展凝儿凶巴巴地瞪向他道:“怎么,我不能讨厌他吗?”

  叶小天赶紧道:“可以,当然可以,只是……我看这位杨天王实在挑不出一点叫人讨厌的地方呢。”

  展凝儿冷笑:“那是因为你还不了解他那不足为人道的嗜好。此人……此人性喜渔色。”

  叶小天道:“哦……男人不色,何来男人本色?不色,是没有能力色。这位杨天王位高权重,称霸一方,再加上如此风流倜傥的好相貌,喜欢女色,也无可厚非啊。”

  展凝儿脸蛋儿微微有些晕红,似乎有些忸怩:“你不懂!他……他要只是好色也没什么,只是此人性好人妻,而且色胆包天。但凡他看中的妇人,他都要想方设法弄到手,真是无耻!”

  叶小天道:“原来和曹操一个毛病啊。啊……啊……”

  展凝儿瞪眼道:“你啊什么?一副心向往之的臭德性,你很羡慕是不是?”

  叶小天无辜地道:“我哪有?我只是觉得不可思议,放着黄花大闺女不要,偏喜欢人妻。唉,这些有权有势的人,大概是对越容易得到的就越没兴趣,比如你表哥……”

  展凝儿“啪”地一拍刀柄,叶小天立即收声,小声嘀咕道:“我又没说错话,凶什么凶?”

  展凝儿拔出刀子一指叶小天,娇叱道:“我有凶过你吗?”

  山上突然出现许多身着锦衣的豪奴,将小树伐去,绿草平齐,弄得仿佛一块鲜绿的地毯。十六名力士扛来一捆捆西域驼毛地毯,平铺绿草地上。接着又有人在地毯四周架设天窗花架,又把一匹匹锦绸花缎绕着那立竿围成幔墙。

  许多鲜衣豪奴捧着各式坐具、卧具、长几、矮凳,以及各式金银器皿,一一走进围幔。又有许多彩衣妙龄少女,或抱琵琶,或持长箫,轻盈地自林中走来,仿佛一群美丽的仙子。

  那正是杨应龙方才信手一指说要宴请二人的所在,只片刻功夫,这片平平无奇的荒草地就变成了一座行宫,豪奴竭诚侍奉,丽人赏心悦目,丝竹之声隐隐,酌金馔玉,富丽堂皇。

  这杨应龙的信手一指,竟然有点石成金的神效,叶小天不由惊叹道:“大丈夫当如是也!”

  展凝儿乜着叶小天道:“彼可取而代之。”

  叶小天惊喜地道:“我行么?”

  展凝儿飞起一脚,没好气地道:“行个屁!你以为你是项羽啊?”

  此时的展凝儿当然不会想到,叶小天几年后真的取代杨应龙成为了播州之主、夜郎天子。

  ……

  杨应龙斜卧于一张巨大的白熊皮上,一见他们进来,便笑吟吟坐起,说道:“展姑娘,叶兄弟,请坐!”

  杨应龙下首早已设好两张席位,叶小天和展凝儿相对而坐。

  这时两名白衣侍女捧着细颈长瓶儿上前为他们斟酒,那两个侍女虽是身份卑微的奴仆,但玉颈修长、身材高挑,浓黑的云髻高挽,如同两只天鹅般美丽高雅。当她们弯腰斟酒时,领口半敞,可见纤巧的锁骨和一痕雪玉般肌肤,衣袍下有两颗球状物微微摇颤出诱人的涟漪。

  叶小天正是少年慕艾之时,美丽的异性对他而言有种特别的吸引力,如此美景岂不心动,不由深深地看了两眼。

  杨应龙看似随意,其实一直在观察他的神色,见此情景,不由微微一笑。

  两个美貌侍女斟完酒后便轻移莲步,悄然退到一边,捧瓶站定。围幔旁边又有许多美貌女乐师,这边菜肴一上,檀板清鸣,丝竹弦管便合奏起来,声音柔和,既不会影响主人与客人谈话,又能很好地烘托气氛。

  两个粉光脂艳、美丽动人的舞姬身着诱人舞服姗姗而上,将青铜莲花的香盒置于席中间,点上一枝天竺占婆香,便在袅袅轻烟、淡淡幽香中玉足轻踏,飞雪回旋般舞蹈起来。

  这两个舞姬跳的是绿腰舞。南国有佳人,轻盈绿腰舞。华筵九秋暮,飞袂拂云雨。翩如兰苕翠,婉如游龙举。越艳罢前溪,吴姬停白纻……

  绿腰舞主要展现女人腰肢的柔软,舞动起来,翩若惊鸿,极是轻盈飘逸。

  佳肴呈上,醍醐、麆吭、野驼蹄、鹿唇、驼乳糜、天鹅炙……一道道菜肴,食材本就罕见,烹调更见功夫,挟起一品,果然味道极佳。

  许多高档菜肴,一味地追求色香,以致牺牲了它真正的味道,所以许多瞧来美仑美奂的食物,其实口味并不如何出色。而此间每一道佳肴,细细品来,都别具味道,显然不是普通做法,叶小天一尝,心中暗赞。

  两个舞姬表演完后,施礼退下,接下来便是胡旋舞。

  娉娉婷婷三个胡姬,高挑婀娜,妙目流盼,有股水一般的柔媚,兼之酥胸高耸,长腿丰臀,舞动起来极具魅惑之美。叶小天看得心旷神怡,他虽不甚懂舞,却也看得出她们舞姿之优美,当然,着重之处,看的是那丰臀一翘、长腿一抬、蛮腰一扭、眉眼一转的女性之美。

  胡旋舞毕,叶小天已有些沉迷,不知道下一个舞蹈会如何的惊艳,不免摒气凝神以待。

  忽然,一阵怪异的乐曲声响起,有点靡靡之音的味道,听来极是婉转柔媚。

  肚皮舞,肚皮舞诶!

  一个脸蒙鹅黄色轻纱,体态妖娆袅袅的女孩儿正款款地走上台来,就那几步路,都走得风情万种,说不尽的风流。

  肚皮舞当然得露出肚皮部分,这小舞娘看来年纪不大,还不到肚腹丰润性感的岁数,看起来平坦紧致了一些。但她在小蛮腰尤其是肚脐周围,扑打了许多金银粉,闪闪发光,却是弥补了不足。

  尤其是她那小蛮腰上挂了一副铃挂,走起路来胯部曼妙诱人地摆动,引得那铃挂叮当悦耳,简直是……这才是此间色香味俱佳的一道大餐啊。

  叶小天不由得咕咚了一声,吞了口口水。

  那柔媚的乐曲声中,波斯打扮的小美人扭动起来,随着变化万千的动人节奏,她的臀部、腹部、腰部,甚而双手和双腿,都有蛇一样的扭动与变化,妩媚、妖娆、无尽的诱惑……

  叶小天看得眉飞色舞,目光紧紧盯着那台上波斯小美人儿。那舞姬上身仅裹一条窄窄的胸围,一对乳峰像两只小兔子般涌动颠颤;腰间前后两片三角形布片随着扭腰挺胯如旗帜般飞舞飘扬,不时露出胯间被布条勒紧的女性秘处,那里高凸贲起、沟壑幽深……

  尤其是这波斯舞姬扭腰摆臀晃动着白皙细嫩的肚皮之际,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顾盼有神,热情如火地挑逗着叶小天,比成熟妇人搔首弄姿地卖弄风情更撩人心弦,让人无法抗拒。

  叶小天口干舌燥,连气儿都喘不匀了,美味佳肴在他口中味如嚼蜡,杨应龙举杯邀饮他也只是虚应敷衍。这浑身上下只着寸缕的波斯舞姬柔若无骨,体态妖娆,真是天赐男人的恩物,让人恨不得扑上去将她压在身下,痛快地发泄一番。

  好在这折磨人的舞蹈终于结束了,舞姬抚胸弯腰盈盈施礼后悄然退场,叶小天的目光还追随着那轻轻扭动的腰肢、缓缓摇摆的圆臀依依不舍……

  展凝儿恨恨地瞪着叶小天,杨应龙却会心地一笑,对叶小天说道:“杨某和展姑娘熟悉得很,在水西的时候经常碰面。倒是这位叶兄弟面生得很,你也是水西人?”

  叶小天总算回过神来,欠身道:“杨土司误会了,在下本是京城人氏,因为一桩事情离开京城,在葫县的时候与展姑娘相识。”

  “哦?”杨应龙愣了愣,看看展凝儿,再看看叶小天,恍然道:“原来如此,呵呵,小天兄弟俊逸不凡,一看就是人中龙凤。展姑娘那就更不用说了,水西大族、名门之后。两位般配得很,难怪一见钟情了。”

  展凝儿先前说叶小天是她的朋友,只是出于好心,想给叶小天一点庇护,可不想真被人误会他们是情侣,马上道:“杨土司,你这眼光实在是差了点儿,本姑娘就算不是一只天鹅,难道就得嫁给一只癞蛤蟆?”

  杨应龙一愣,叶小天马上反击道:“杨土司的确是误会了,在下就算真是一只癞蛤蟆,难道就非得娶一只母癞蛤蟆?”

  “你……”展凝儿瞪着叶小天,杏眼中几欲喷火,看样子若非是在他人宴席上,就要对叶小天饱以老拳了。

  叶小天回了她一个挑衅的眼神儿,心道:“就兴你羞辱我,还不许我还嘴么?”

  杨应龙哈哈大笑道:“你们还真是一对欢喜冤家!好好好,不是情侣便不是情侣,今日饮宴当一团和气,你们就不要斗气啦。小天兄弟,你与展姑娘既非情侣,缘何受展姑娘之邀来到这里呢?”

  叶小天苦笑道:“杨土司,在下并非展姑娘相邀而来,而是为了追索两个掳走亲人的贼一路到了这里。谁知道竟引起了格格沃长老的猜忌,不许我们离开,这才有了阴差阳错见到侍神尊者的事儿。”

  叶小天把发生在铜仁的事对杨应龙简单地说了一遍,恳求道:“杨土司,格格沃长老既是你的朋友,能否请你代为说项,让他放我们离开啊。瑶瑶被人掳走,迄今下落不明,每每想起我都揪心得很。”

  杨应龙微微一笑:“却不知叶兄弟你是如何得到尊者赏识的,若能让格格沃明白这一点,说不定他就会放你离开了。他这个人啊,颇有些功利心,对这尊者之位,他眼热得很呢。”

  叶小天就把他当时同尊者见面交谈的内容对杨应龙细说了一遍,杨应龙看出叶小天不似作伪,可仔细想想他和尊者见面所谈的内容,反而更加摸不着头脑了。

  因为叶小天说话诙谐有趣?岂有此理!尊者平素不苟言笑,会是个喜欢说笑话的人么?再者说尊者作为一个用蛊高手,确实有种很奇妙的感应,可以预知死期将近,此时他还这么有心情听笑话?

  想到这里,杨应龙放下酒杯道:“呵呵,或许是因为尊者与你有缘吧。叶兄弟,杨某想拜托你,来日你同尊者聊天的时候,可否探一探他的口风,问问他是否已经确定传承人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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